接住受傷孩子的最後一張網
別讓家長的不理解,成為孩子求救的阻礙
❓這是什麼狀況?
很多青少年正受憂鬱、焦慮所苦,想看醫生求助,卻因為現行法規需要「家長同意」,而被擋在門外。
有些家長認為「小孩子只是抗壓性低」、「看身心科會有紀錄」,拒絕讓孩子就醫。
結果,孩子錯過了黃金治療期,甚至發生無法挽回的遺憾。
✅ 我們希望改變什麼?
- 校園先行:經學校專業評估,輔導老師可直接介入協助,不用事事等家長點頭。
- 醫生進校:讓精神科醫生直接進入校園提供諮詢,降低就醫門檻。
- 法律保障:參考國外制度,如果孩子心智成熟且有需求,法律應保障其「獨立就醫權」,家長不能無理阻擋。
- 支援後盾:增加學校心理師與社工人力,別讓助人者自己先累垮。
以下為郭家穎醫師的說明:
《精神衛生法》第 44 條
精神醫療機構施行前條之治療方式,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經說明並應依下列規定取得書面同意後,始得為之:
一、病人為成年人,應經本人同意。但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者,應以其可理解方式提供資訊,並應取得其監護人或輔助人同意。
二、病人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應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三、病人為滿七歲以上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應經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四、病人為滿十四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應經本人同意。但本人為無行為能力者,應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所以滿十四歲以上之未成年人不需要因為不懂精神醫學基礎知識就反對就醫的法定代理人,或是自己本身就是造成孩子壓力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就可以自主就醫。
本診所郭家穎醫師支持《保障未成年身心科醫療自主》
即日起,滿十四歲以上之未成年人不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直接預約郭醫師的健保初診(攜帶健保卡)或自費初診(未攜帶健保卡),費用皆統一與一般健保身分一致。
有意願就醫者請先加入診所LINE官方帳號,依照操作流程進行初診預約。
身為精神科醫師當然該為未成年人的健康人權負起專業責任,所以有需要就醫的未成年者可以開始到診所找我就醫。
我以精神科醫療專業工作者的角色,透過實際的醫療服務行動表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