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郭家穎 醫師
一個人會跟特定的人、事、物、活動產生緊密的連結,從中得到能量、愉悅、快感……等暫時性的正面效果,但如果連結的行為已經造成自己或他人的困擾、導致自己生活各方面功能受損害,但仍「明知不可而為之」,就叫作成癮。
人對什麼人、事、物、活動都可能會成癮,例如人際成癮(伴侶關係、朋友關係)、藥物成癮、酒精成癮、香菸成癮、糖成癮、性愛成癮、賭博成癮、金錢成癮、權力成癮,甚至我近期發現打瘦瘦針也會成癮。(請觀賞加拿大醫師Gabor Maté在TED的演講以進一步了解,有中文字幕可選擇)
但人為什麼會成癮?因為緊密連結所產生的正面效果,是為了化解內在的空虛匱乏感;而空虛匱乏感是怎麼產生的?就是心理創傷。請參考我之前對心理創傷的說明。
因此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心理創傷者很容易出現成癮行為:因為創傷者缺乏連結關係,而有人際創傷經驗的人,會對重新與人建立關係感到不安全感、缺乏信任感、因此會讓人愈來愈陷入退縮、孤絕的狀態。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創傷者發現了一個能夠提供正面效果的連結對象,就會緊緊抓住不放這連結對象,因而產生成癮行為。
所以依據上述的心法,我覺得成癮治療並沒有那麼困難:用藥物治療來化解成癮者的身心症狀,讓成癮者在舒緩症狀、恢復功能的條件下,陪伴成癮者去探索和修復心理創傷,以及減輕或化解當下的生活壓力,並且引導成癮者去跟更多的人、事、物、活動建立正向的連結關係,來協助清理心理的淤泥,那麼原本造成成癮行為的連結對象,就只不過是成癮者眾多正向的連結關係之一,而不是唯一的連結關係。若治療做到這個程度,成癮行為就已被治療好了。
我從來不認為成癮者的戒癮,必須要做到完全切斷與原本的成癮對象之連結關係。凡事只要適量而為都不成問題,就像成功戒菸、戒酒、戒藥物的人,只要有辦法適量使用,並且有自己的減害(harm reduction)策略,即便抽根社交菸、小酌怡情和休閒性使用(recreational / re-creational use,也可翻譯成娛樂性使用、再發揮創造力使用),也不會成癮復發(延伸閱讀:請看《五分鐘了解 Set & Setting(心境與環境)》:https://www.psyguide.com/set-and-setting-5min-guide/)。
所以成癮有什麼好汙名化的?成癮行為看似特殊,又因為是個行為症狀,因此很容易被人視為是成癮者「個人」的問題而被歸咎譴責。但問題是,誰會希望自己失去控制能力呢?Gabor Maté的演講就犀利地指出成癮是為了填補心理內在的空虛匱乏,而此又是社會的壓力和暴力所造成的。然而不了解成癮概念的人,就只會看到成癮者和成癮對象的連結關係,而忽略了還有許多因素共同形塑出成癮行為。
社會性創傷,就是人與人之間互相傷害,因而造成創傷者的身心問題。創傷者有很高的比例會使用精神活性物質—無論是合法或非法的—來麻痺自己的感知或是彌補內在的殘缺,自然是一個速效清除淤泥但僅治標的方式,而使用非法物質的汙名又容易將源頭的創傷問題給掩埋起來,而讓人誤判了真正需要剖析的方向。社會長期對精神活性物質的誤解、偏見、無知、忽視,只會把社會問題搞得更複雜,並且加重社會問題的嚴重度。最好的例子,就是首先發動「毒品戰爭」的美國,經歷了五十年後證明了這不僅是一個失敗的政策,而且付出了慘痛代價的結果。
如果我們能夠指認出一個人面對了什麼樣的社會性創傷,並理解到創傷是如何造成心理的空虛匱乏感,那麼解決社會問題、創造更多的連結來清除淤泥,就能夠化解心理的匱乏感,成癮行為就會獲得療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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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精神醫學界有一句經典名言:「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會做出種種令人感到憎恨、邪惡、殘酷、冷血行為的人們,其實他們都是可憐的病人;他們不一定會飽受身心症狀之苦,但他們的人格特質卻是極端扭曲和病態的。但他們同時又很可悲,因為他們無法透過跟眾多的人、事、物、活動建立起正向的連結關係從中得到正面能量清除心理空間的淤泥、舒緩心理空虛匱乏的感受,而只能用傷害他人、其他物種生命和環境大自然的方式來填補他們內在永遠無法滿足的匱乏感。而這些人們,偏偏就是在這世界上造成世間無數苦難發生的人,特別在動盪的今年,我們更可以看見這些病人是如何在全世界運用他們的權力和資源,在對人類社會和自然環境進行大肆地破壞。而他們也都是一群成癮者(可參考Gabor Maté在TED演講的最後段落),但他們之所以會成為如此頑強難治的成癮者,正是因為他們是飽受心理創傷摧殘的受害者,卻又缺乏病識感,而他們所掌握的權力讓人不容置喙他們的暴力行為,更不可能有意願在診間接受精神科醫師們的指點迷津。
雖然這些國際的殘暴寡頭不是我們能夠輕易接近的,但其實我們身邊充斥了許多破壞人際連結關係的罪犯—我們暫且先不論既有法律條文有列出哪些的罪刑,先把傷害他人者皆定義為罪犯。對我而言,要論及人的惡行時,精神醫學是優先於犯罪學和法學的,因為從我的觀點來分析,犯罪就是個行為症狀(就像成癮一樣是個行為症狀),是這個爛社會把人搞砸後的產物。我們要去檢視的,是一個人在什麼樣的社會脈絡中進行了這些犯罪行為(這不意味著我否定犯罪和成癮具有先天性體質的影響因素,而是強調後天的社會因素如何誘發出這些行為症狀)。
而我們也必須先冷靜地擱置對犯罪的負面感受和評價,去追溯這些犯罪者的生命經驗中,究竟因為哪些他人的差錯和社會運作機制的環節,讓他們飽受了種種心理創傷,造就了他們人格特質的扭曲,而讓他們從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又在社會上製造出更多的受害者。所以我認為,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創傷史,然而人類卻總是沒辦法從歷史中學到教訓,而讓創傷一代又一代地傳遞下去,這正是人類這種高智能動物的可悲之處。
以上述的論點,我們再看看成癮專業學界和政府機關宣稱「成癮是一種大腦的疾病」的說法,解釋成癮是大腦神經失調後的症狀,以及成癮者必須不斷透過成癮行為來刺激獎勵中樞釋放多巴胺的生理作用,其實只不過是在解釋最末端的現象結果了。所以我們還需要花費資源繼續去對大腦進行科學研究嗎?完全不必要了,直接針對最源頭的社會問題進行改革吧!
文章作者
郭家穎 醫師
學歷|
國立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碩士
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學士
現職|
交感身心診所專任主治醫師兼負責人
經歷|
樂活精神科診所專任主治醫師
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總醫師
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住院醫師


